學位考試注意事項【112學年度(含)起新生適用】

自112學年度入學之學生須於學位考試當學期全校加退選截止前,提交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送本所審查。未依規定期限送交審查者,當學期不得申請學位考試

論文專業領域審查申請表請至本校學生資訊系統之 論文指導教授 "論文資料維護" 登錄相關資料後, 印出申請表並繳交至所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