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色彩與照明科技研究所課程規劃表

 

※經本所100.9.22  100學年度第2次所務會議通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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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

課程名稱

學分數/時數

種類

必修課程

書報討論()

0/2

書報討論()

0/2

碩士論文

 

英文

4/4

基礎課程

成像技術及設備

3/3

照明光學

3/3

應用色彩科學

3/3

色彩應用心理學

3/3

專業課程

彩色影像處理

3/3

彩色材料之光學特性與應用

3/3

高等彩色視覺學

3/3

高等電腦圖學

3/3

電腦視覺與應用

3/3

進階設計色彩學

3/3

人因在照明與色彩之應用

3/3

色彩影像分析

3/3

色度學:基礎與應用

2/2

色彩及影像實作技術

3/3

電子影像傳輸

3/3

數位影像和照明工程之實驗設計與分析

3/3

立體取像技術

3/3

固態照明技術

3/3

光機設計軟體實作

3/3

感性色彩設計

3/3

跨媒體色彩複製

3/3

色彩管理

2/2

數位典藏技術

3/3

 

 

 

 

註:

1.      最低畢業學分為24學分(不含碩士論文與英文)

2.      基礎課程為必選科目,畢業前須修習至少3門課程。

3.      畢業學分中,應至少18學分為本所開設之課程(CI為首之課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