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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及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

一、申請日期:111年8月19日起至111年9月7日止送至所辦。

二、抵免學分辦法如下網址,

https://www.academic.ntust.edu.tw/var/file/48/1048/img/2552/799710513.pdf

三、申請者應繳證明文件如下:
(1)本校畢業生:
1.抵免學分申請書(申請書上須經指導教授簽名)。
2.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
(2)非本校畢業生:
1.抵免學分申請書(申請書上須經指導教授簽名)。
2.申請抵免科目之原修課學校課程大綱。
3.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4.若申請大四抵免研究所學分,請另附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單。(請自行下載)

四、抵免結果將於課程加退選結束前一天或更早公告於所網頁。

表單下載: https://www.academic.ntust.edu.tw/p/412-1048-8241.php?Lang=zh-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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