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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及英文檢定獎勵申請

111-2 「專業證照獎勵」開放申請,即日起收件至3/10,欲申請的同學請在期限內將相關資料繳交至所辦。

本次受理之證照取得期間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,

詳細獎勵辦法、申請表請詳附件。

重要提醒: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,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

111-2 英文獎勵申請文件請至本所網頁表單下載

獎勵辦法

申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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