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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務公告
學士後色彩影像與照明學士學位學程學生,每學期修課上限調整為29學分。
1. 依本校學則規定:大學部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數,各年級均以25學分為上限。
2. 考量學程修業年限為1年,學程學生得經系所主管核可,加修4學分,採人工作業分是辦理加選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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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彩與照明科技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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