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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第1學期抵免學分申請

一、申請日期:108年8月22日起至108年9月11日止送至所辦。

二、抵免學分辦法
https://www.academic.ntust.edu.tw/ezfiles/1/1001/img/672/265736922.pdf

三、申請者應繳證明文件如下:

  1. 本校畢業生:
    1. 抵免學分申請書
    2. 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
  2. 非本校畢業生:
    1. 1.抵免學分申請書
    2. 2.申請抵免科目之原修課學校課程大綱。
    3. 3.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    4. 4.若申請大四抵免研究所學分,請另附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單。

四、抵免結果將於課程加退選結束前一天或更早公告於系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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