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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1學期專業證照及英文證照獎勵公告

112-1 「專業證照獎勵」開放申請,即日起收件至10/13,欲申請的同學請在期限內將相關資料繳交至所辦。

本次受理之證照取得期間為112年2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,

詳細獎勵辦法、獎勵項目、申請表請詳附件。

重要提醒:依據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,取得證照時應為本校在學學生

112-1 英文獎勵申請文件請至本所網頁表單下載

專業證照獎勵辦法

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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