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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應用科技學院傑出及優秀青年甄選公告

甄選對象為應用科技學院修業一年以上,年齡四十歲以下申請時為在學學生(曾當選者不得重複參選),其歷年學業成績平均為等第制GPA2.44、操行成績為甲等以上,並於本校在學期間具下列事蹟之一者。
   

    (一) 參與社團活動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    (二) 熱心公益,推展社會服務工作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    (三) 參與國際或全國性競賽活動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    (四) 參與學術研究或在文學、藝術、體育等方面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    (五) 刻苦向學,卓然有成,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。
    (六) 其他足資為青年學生楷模有具體事蹟者。

備註: 所有優良事蹟僅限於在"臺科大就讀時"所取得的, 高中職或更早的優良事蹟請勿提出

甄選所需表件:
   (一) 個人自傳(格式自訂,惟內容應含個人一吋照片、學經歷、具體優良事蹟論述及佐證資料等,並附電子檔)。
   (二) 在學歷年學業暨操行成績單乙份。
   (三) 參選表乙份(電子檔下載)。
   (四) 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
 

送件截止日期:112年10月6日(五)前將相關表件送至所辦。

院傑出青年辦法及申請表單

臺科大傑出青年甄選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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