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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2學期新生抵免學分申請公告

 

一、申請日期:113年02月02日起至113年02月21日止送至所辦。
二、抵免學分辦法請參考教務處網頁及本所學生修業規定
三、申請者應繳證明文件如下:
(1)本校畢業生:
1.抵免學分申請書
2.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
(2)非本校畢業生:
1.抵免學分申請書
2.申請抵免科目之原修課學校課程大綱。
3.原修課學校正式核發之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。

四、抵免結果將於課程加退選結束前一天或更早公告於系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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