甄選對象為應用科技學院修業一年以上,年齡四十歲以下申請時為在學學生(曾當選者不得重複參選),其歷年學業成績平均為等第制GPA2.44、操行成績為甲等以上,並於本校在學期間具下列事蹟之一者。
(一) 參與社團活動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(二) 熱心公益,推展社會服務工作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(三) 參與國際或全國性競賽活動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(四) 參與學術研究或在文學、藝術、體育等方面,表現優異,有具體事蹟者。
(五) 刻苦向學,卓然有成,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。
(六) 其他足資為青年學生楷模有具體事蹟者。
備註: 所有優良事蹟僅限於在"臺科大就讀時"所取得的, 高中職或更早的優良事蹟請勿提出。
甄選所需表件:
(一) 個人自傳(格式自訂,惟內容應含個人一吋照片、學經歷、具體優良事蹟論述及佐證資料等,並附電子檔)。
(二) 在學歷年學業暨操行成績單乙份。
(三) 參選表乙份(電子檔下載)。
送件截止日期:113年10月11日(五)前將相關表件送至所辦。